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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地权为何吸眼球?业主担忧买了房子还是租客

发表于2015-05-26
   上周,多家房产网站发布一篇有关房地产税加快进入立法、取消房产证70年权限的文章。随后即被报纸等媒体确定为“不实新闻”。其实这盘“冷饭”已是再度炒热。今年1月左右,微信上就已经疯传房地产“产权”的传闻。当时记者曾发表了该新闻证伪的报道。

 

据记者梳理该新闻出台的前因后果,新闻根源在于去年6月公布的《深化财税制度改革总体方案》和去年11月中旬广东省公布的《广东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》。据广东省总体方案,将使房地产税等财产行为税成为县(市)级主体税种。据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公开表示,房地产税的基调是加快立法。

 

从具体时间表来看,2015年房地产税应该进入立法程序,如果2016年能够完成立法,2017年将正式依法全面实施。深圳一名房地产研究人士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,房地产税在制度上,包括现有房地产税制(如土地融资模式、房地产相关税费)的作用绩效和风险评价,过渡期的财政风险(如财政收入空窗)评估,以及向以房产税为主的财产税制转变的预案设计,如完全的产权出让探索,即不再规定70年或40、50年的产权,而是拥有性产权。由此,产生了微信“标题党”的传播。

 

同样的原因,《不动产登记条例》实施后新出证的房产证描述字眼,也曾引起坊间一片哗然,更有律师联合上书国土资源部要求重新制作《不动产权证》。据了解,旧房产证对土地使用年限进行了约定,但新房产证却对房屋产权进行了约定,疑似以“使用年限”一栏来描述房屋产权。不过,后来国土资源部刊登出正式房产证样式,表明“使用年限”一栏印上的是土地使用年限的起止日期,重申房屋产权是的。

 

记者以前曾在多篇报道写过买卖双方对土地使用年限其实不太在意,对“刚需”族来说,要买房就那点预算,老楼楼龄二三十年,土地使用年限只剩下四五十年,但地段又好,买家选择面很窄,所以不得不“屈就”。记者一位朋友之前在员村买房给家人住,她向记者描述该盘源,其中中介反复强调的一大卖点是该房屋是一手房改房,虽然楼龄是二十多年,但因一手房改房需补交地价,房产证上土地使用年限是从补交之日起计70年,所以买家“赚到”了。如果买楼是“刚需”,是“雪中送炭”,那么土地使用年限的问题就是“锦上添花”。地权对业主来说是更放心,毕竟自己再不会有“买了房子还是租客”的憋屈感觉。(广州日报)

发表于2015-05-26
伪高富帅,您好!您所发的帖子“地权为何吸眼球?业主担忧买了房子还是租客”已被设置为精华帖,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。
发表于2015-06-03

都讲的是土地使用权限吧

发表于2015-06-25

别思考过量,反正房子可以住到老

发表于2015-06-25

够自己这辈子住。下辈子就交给下辈子的人吧

发表于2015-06-25

购房猫腻多

发表于2015-06-26

悲剧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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